環保新聞
云南:昆明園林綠化局擬推“柔性執法”
云南:昆明園林綠化局擬推“柔性執法”
昆明市園林綠化局在今后的行政執法過程中,擬通過“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柔性執法,構建和諧園林城市。
據了解,昆明市園林綠化局已制定完成了柔性執法行政指導手冊,行政指導手冊內容包括行政巡查預警、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違法警示、違法行為糾錯和重大案件回訪六項制度及其所配套的相關行政指導文書。日常巡查主要內容是城市除公園、風景名勝區以外的綠地及其樹木和景觀植物。定期巡查每月至少2次,巡查內容包括公園、風景名勝區內的經營、游樂等各種活動,古樹名木及古樹后續資源現狀等。不定期巡查主要針對公園、風景名勝區內及其周邊的建設項目。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在巡查、檢查時,對違法違規情節較輕,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警示。對于能立即整改完畢的違法違規行為,現場督促其整改。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違法違規行為,下達《輕微違法警示書》,規定整改時間,并對其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于不按照要求整改的,進入行政處罰處理程序。
同時,昆明市園林綠化局還制定了重大案件回訪制度,回訪內容包括違法行為是否已得到切實改正,改正碰到問題時的解決措施,對園林綠化行政部門工作的建議或意見。如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罰款在1萬元以上的案件,應當進行回訪。